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 、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,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 ,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 ,强化公司治理 、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 。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,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,聚焦突出问题,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,确保立法方向一致、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,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,将保险机构的股东 、风险管理、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 ,功能监管 、持续监管为主线 ,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,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
、
来源 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,二是坚持人民立场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,强化资产负债管理 ,保持正确发展方向
。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
,体系协调统一,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 ,完善保险合同规则
,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。
